|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七日星期日
17th June 1951
我在这裡要交代一下了,因為已經題起了凊的爸爸.
原耒他的名字是單名”月”, 他沒有在P埠和他家人同住己经有了長久的時候.
現在他是在I埠做生意,並且討了(DUSUN)土人的一個女人做妻子,这是在生意上很有助力的,尤其是在做土人生意之時.
他的土人太太跟他生有孩子,是男旳,已经入學了. 註:是收養的.
他的所以走出家庭,不知是究竟為了甚么,是為了另谋發展或是家庭纠纷,這個我却無從知曉了.
南叔也從沒対我説过是為了甚么事情而使他走出家庭的.
我也從沒去想过究竟他走出的原因,也不想去知道是甚么原因. 这是為了甚幺?明爽的説一句便是,
“為了他的女兒是我的愛人”我不願伤了她的自尊心.假如他的走出確是為了家庭糽糾紛的話.
<...最後五段省略,因沒重要事件...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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